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总统废除了自2010年起实施的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评估制度。原有规定包括编制国家机关评级,并审议负责人对工作成果不佳所承担的责任。
废除了哪些规定
据Kursiv.media报道,2026年10月21日,2026年9月18日签署的第1469号总统令正式生效。该文件废除了此前总统令中规范国家机关绩效评估的33项条款。
其中最主要的是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于2010年3月19日签署的第954号总统令。该法令规定了各部委、州级地方政府和共和国级城市行政部门评估的统一规则。
官员是如何被评估的
该制度自2011年起持续运行。国家机关的工作根据目标达成情况、与民众互动的质量以及内部流程组织情况进行评估。
最终评分由三项指标构成:
- 45%——目标达成、计划完成情况和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 30%——国家服务质量、公民诉求处理情况和部门公开透明度。
- 25%——人事管理和信息技术使用情况。
最高审计院(ВАП)负责编制国家机关绩效评级。评估结果提交专门委员会,然后呈报总统。
低分可能成为审议负责人责任的依据。这涉及排名最后三位或连续三年成果持续恶化的部门。相关规定并未设置自动免职机制。
为何决定重新审视该制度
早在2025年9月,最高审计院就指出,哈萨克斯坦同时存在九种国家机关评估模式。部分检查相互重复,无法全面反映管理效能。
审计人员建议将各种方法整合为统一体系,包含四项指数:目标达成度、公开透明度、数字化发展和服务性。
建议不再将各部门相互比较,而是追踪每个国家机关相对于其以往成果的进步情况。此外还讨论了从AAA到BBB的字母评级、个人关键绩效指标(KPI)以及每年进行三次评估等方案。
另一项单独建议涉及连续两年工作成果不佳时的人事决策。
废除后发生了什么变化
自2026年10月21日起,此前编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评级的规定失效。同时,关于根据低评分审议负责人责任的条款也被废除。
然而,对国家机效的监督仍然保留。根据2026年7月23日的法律,最高审计院继续评估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预算项目指标的达成情况。
2026年10月,新评估规则的批准工作被委托给最高审计院。不过,已发布的材料中并未说明此前提出的哪些修改被纳入了最终方案。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