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萨克斯坦,代孕服务的规定发生了变化。现在,此类服务的委托方只能是已婚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民。
哪些变更已生效
据Zakon.kz报道,2026年7月14日,国家元首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签署了《关于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管理和地方自治问题部分立法法案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律》。该文件特别对《婚姻(夫妻关系)与家庭法典》补充了关于代孕的新规定。
根据变更,代孕服务的委托方只能是已婚的夫妻——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民。
夫妻需承担哪些义务
法律规定,委托方夫妻必须承担代孕母亲进行医学检查和采用辅助生殖方法及技术所产生的相关物质费用。
此外,他们必须向医疗机构提交关于自身身心健康状况的医学证明,以及医学遗传学检查结果。
委托方还有义务支付代孕母亲在孕期、分娩期间以及产后56天内的医疗费用。如果怀孕或分娩伴有并发症,相关费用需在产后70天内支付。
新规何时生效
除部分条款外,该法律自2026年7月26日起生效。
Источник
Zakon.kz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