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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拉木图州首次立案调查“钱骡”刑事案件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дроппер

在阿拉木图州,首次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新第232-1条开展审前调查,该条款规定了所谓的“代收转付”行为的责任。

据该部门新闻处称,恩贝克什哈萨克区的一名居民充当了转移诈骗分子所盗资金的中间人。

据报道,该女子回应了OLX网站上关于招聘在线支付操作员兼职的广告。实际上,她的银行账户被用于将被盗资金合法化。

自9月起,该女子的银行卡收到了超过200万坚戈,其中她将5%作为“佣金”留给自己,其余金额则转给了不法分子的账户。

“这种模式被诈骗分子广泛利用:他们寻找愿意提供自己账户来套取被盗资金的人。现在,法律对‘代收转付者’以及那些组织其活动的人都规定了严格的责任。”消息中称。

目前,恩贝克什哈萨克区警察局正在进行调查行动。

正如检察院指出的,自9月16日起,“代收转付”被视为刑事犯罪行为。不仅将自身银行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个人会被追究责任,购买或使用他人银行卡的人同样会被追责。

根据现行法律,出于犯罪目的管理他人账户的,可处以最高7年监禁的刑罚。

此前,曾有报道称,西哈萨克斯坦州金融监控局分局正在调查一起案件,该案涉及非法获取银行账户管理权限并通过账户进行违法操作。非法交易金额超过1700万坚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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