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收入委员会制定了《关于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各地区洪灾受灾者制定税务管理其他程序的命令》。
据press.kz报道,该命令已在“公开规范性法律文件”网站上发布,征求公众意见至2024年4月29日。根据该命令,洪灾受灾的哈萨克斯坦公民,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可延期缴纳所有应缴给预算的强制性款项以及自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的社会款项。纳税申报的提交时间也将推迟至2024年7月1日。
“对于未按时履行的纳税义务,将暂停采取担保执行措施和强制征收税款欠款措施,直至2024年7月1日。对于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期的、关于消除国家收入机构根据案头监控结果发现的违规行为的通知,其执行期限将延长至2024年7月1日”,消息中说道。
与此同时,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将暂停指定税务检查。此外,自2024年3月1日至7月1日,对未按时履行的纳税义务将停止计算滞纳金。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