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Главу районного отдела ЖКХ осудили на 8 лет за хищение 15,9 млн тенге в СКО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полиция

在北哈萨克斯坦州,泰恩沙区公布了针对住房与公共事业(ЖКХ)部门负责人的判决。他被认定犯有挪用预算资金罪。

据该地区检察院新闻处消息,执法人员在住房与公共事业部的一次检查中发现了一起挪用1590万坚戈的事实。

据了解,该部门负责人虚构了一份与一名企业家通过单一来源进行国家采购的合同,用于购买模块化管道设备,以保障泰恩沙市重要社会设施的供暖。

然而,他并未将其违法行为告知这名商人。

“针对已发现的违法行为,地区检察院于2024年7月6日依据《刑法》第189条第4款第2项(侵占或挪用委托的他人财产)启动了审前调查”,消息中说道。

最终,该部门负责人被认定有罪,判处8年监禁,终身禁止在国家机关、司法系统、地方自治机构、国家银行及其下属机构、金融市场及金融组织的监管、控制和监督授权机构,以及国有组织和准公共部门实体中担任职务。该判决尚未生效。

此前,在同一地区,曾有区政府官员和当地企业家因受贿被判刑。据悉,该区副区长和住房与公共事业部门负责人曾从一名商人处收受1000万坚戈贿赂,以顺利签署道路维修工程验收报告。

最终,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市法院判处他们3年6个月至7年6个月监禁,终身禁止在国家机关和准公共部门实体中担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