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在哈萨克斯坦,谁能担任私人侦探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частные детективы

(2026年3月11日 | 来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马吉利斯)

哈萨克斯坦已提交一揽子立法修正案,以规范私人侦探活动。法律草案规定了进入该行业的资格要求,对违法行为引入行政责任,并明确了刑事司法程序中侦探活动成果的程序性地位。

资格要求与许可制度

根据主要法律草案,私人侦探必须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民,年龄不低于30岁。候选人需具备在侦查行动部门至少7年的工作经验,或至少1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

私人侦探活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法律草案限制了有犯罪记录者、因负面原因被国家机关解雇者以及接受医疗监管的公民从事该职业。

文件还禁止外国公民和公司参与成立侦探机构,并排除此类活动中的外国资金。

刑事程序中的地位

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的修正案规定,刑事程序参与者可以聘请私人侦探。嫌疑人、受害者及其代表可与侦探或侦探机构签订合同,以收集信息、文件和物品。

在收集此类材料时,侦探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负责刑事案件调查的调查员、检察官或法院。

所获取的文件和物品只有在案件主管机关审查和评估后,方可在刑事诉讼中使用。侦探本人可作为证人接受询问。

活动限制

法律草案禁止使用特殊技术手段秘密获取信息。

在办公场所及其他场所进行音频和视频录制,仅在有相关公职人员或私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允许。

此外,侦探有义务立即向执法机关报告其获悉的任何预备实施或已实施的犯罪事实。

行政责任

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的修正案引入新条款,规定了在私人侦探活动领域的违法行为罚款。

具体包括:

  • 对颁发许可证或雇佣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人员——最高罚款100倍按月计算指数(432,500坚戈);
  • 对未向执法机关报告犯罪行为——大型企业主体最高罚款120倍按月计算指数(519,000坚戈);
  • 对一年内重复违规——最高罚款170倍按月计算指数(735,250坚戈),并可能禁止从事该活动。

关于私人侦探活动的主要法律将在正式发布六个月后生效。对《行政违法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的修正案将在发布60个日历日后生效。

法律遵守情况的监督将由政府指定的授权国家机关负责。合法性监督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