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 | 来源:卫生部新闻处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医药监管委员会(КМФК)主席签署命令,禁止医疗使用并将药品“链霉素”从流通中撤回,该药品由哈萨克斯坦公司“希姆法姆”股份公司生产。
哪些批次被禁止
禁令涉及药品“链霉素”,片剂规格为300毫克,每板10片,每盒包含5板泡罩包装。
注册证号——РК-ЛС-5№003366。
被撤回的批次为25080430,有效期至2030年8月。生产商——“希姆法姆”股份公司(哈萨克斯坦)。
该命令规定禁止该批次在哈萨克斯坦境内进一步流通。
命令依据是什么
该文件于2026年2月23日签署,编号第124-НҚ。
该命令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典《关于人民健康与医疗保健体系》第10条第13款及第259条第1款第1项,以及《暂停、禁止或撤回医疗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或限制其使用规则》第13条签署。
命令文本中未说明禁止该特定批次的具体原因。
禁令通知了哪些单位
医药监管委员会非计划药品活动监管局被责成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
- 该委员会的地方分支机构;
- 国家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专业鉴定机构;
-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非商业股份公司;
- “SK-药房”有限责任合伙公司。
该命令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