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突厥斯坦州专门跨区刑事法院,对热特赛区教育局的46名工作人员作出了判决。他们被认定犯有挪用委托财产罪。
据该地区法院新闻处报道,被告席上有两名部门负责人和44名学校会计。
“被告是热特赛区教育局的官员(М.和Ш.)以及44名学校会计,他们通过预谋,以团伙形式将工资非法转入实际上未在学校工作的熟人和亲属的银行账户,从而窃取了预算资金。”消息称。
犯罪行为发生在2021年至2023年间。造成的损失超过40亿坚戈。在调查期间,43名学校会计向国家退还了超过8亿坚戈的被挪用资金。
部门负责人不认罪。其余被告完全认罪,并请求从轻处罚。
根据陪审团的裁决,该刑事案件的主要人物——部门负责人——分别被判处9年和10年剥夺自由。其中一名被判刑者因有未成年子女,刑期被缓期5年执行。
两名被告的行为被重新定性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371条第1款(“玩忽职守”),并被判处1年限制自由。
对34名被告根据第189条第4款第2项(“挪用委托的他人财产”)判处5年至8年剥夺自由。其中:
- 4名被告因有未成年子女,刑期被缓期5年执行;
- 18名被告被判缓刑;
- 12名被告被判处实际刑期;
同时,其余被告被判处1年至3年的限制自由。
“关于赔偿损失的问题将留待民事诉讼程序解决。该判决尚未生效。”消息在结论中称。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