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Thu, 04/04/2024 - 15:03 塔拉兹市政府住房公共事业、客运交通及公路部门无理由向承包商转账7500万坚戈,用于支付四项未编制的预算文件。据江布尔州检察院新闻处消息,该部门已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189条第4款第2项(侵占或挪用委托他人财产)登记刑事案件。调查工作已交由江布尔州反腐局负责。“目前正在进行调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其他信息不予公开”,通报中称。此前曾报道,克孜勒奥尔达市住房公共事业、客运交通及公路部门副主任下令为未完成的40个行人投影仪安装工作支付2700万坚戈,详情请点击此处。 Log in to pos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