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Туркестанской области居民因偷猎赛加羚羊各获刑3年半。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сайгак

土耳其斯坦州的四名居民因非法猎杀高鼻羚羊被判刑。

据该地区法院新闻处消息,涉案人员骑着摩托车前往乌拉套州寻找失踪的马群,随身携带了猎枪。

他们未能找到马匹,但明知狩猎禁令,这些偷猎者仍射杀了15只高鼻羚羊,以便后续出售。之后,他们肢解了尸体,割下角,并将肉装上车。

肇事者被“猎兽公司”股份公司的员工抓获。对国家造成了重大物质损失——超过1.43亿坚戈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完全认罪,并全额赔偿了所造成的损失。

最终,乌拉套州卡拉扎尔市法院认定被告因非法狩猎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以及非法毁灭和运输高鼻羚羊而罪名成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337条第4款第4项、第339条第2款第2、5项)

每名被告均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同时,禁止他们在5年内从事狩猎活动。

此前报道,在克孜勒奥尔达曾抓获了一伙持123具高鼻羚羊尸体的偷猎者。就此事实,已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339条“非法处理稀有和濒危、以及禁止使用的动植物物种及其部分或衍生物”的规定,提起了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