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哈萨克斯坦州专门环境保护检察院对“卡拉恰甘纳克石油运营公司”处以罚款,因其污染了该地区的环境。
据Forbes.kz报道,调查发现该油气开采财团污染空气并向环境排放废物。污染物总量达264吨。
检察官作出决定,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328条(《违反环境允许的人为影响标准》)追究该公司的行政责任。
“罚款总额为739 568 808坚戈,已全部征收完毕”,该部门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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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信息:“卡拉恰甘纳克石油运营公司”是一家财团,由多家公司联合组成,旨在实施哈萨克斯坦石油行业的卡拉恰甘纳克项目。
财团的股份分配如下:
- “荷兰皇家壳牌集团”(荷兰、英国)— 29.25%;
- “埃尼集团”(意大利)— 29.25%;
- “雪佛龙”(美国)— 18%;
- “卢克石油公司”(俄罗斯)— 13.5%;
- “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哈萨克斯坦)— 10%.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