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塔纳法院民事案件上诉委员会已完成对“中心信贷银行”股份公司就阿斯塔纳专门跨地区经济法院关于中国公司中国新兴集团诉讼案判决所提上诉的审理。
回顾一下,2023年12月,阿斯塔纳专门跨地区经济法院裁定从“中心信贷银行”追索274亿坚戈的担保金及12.67亿坚戈的代理服务费,支付给中国新兴集团。
此事起因于2016年,国家公司“哈萨克公路”与中国公司中国新兴集团签订了关于维修哈萨克斯坦道路的合同。中国公司随后雇佣了分包商,与“卡兹格尔建筑合资企业”签订了联合体协议。
在该合伙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履约后,中国新兴集团要求“中心信贷银行”股份公司赔偿银行保函,该保函是银行向“卡兹格尔建筑合资企业”公司出具的。然而,“中心信贷银行”并未及时付款,随后诉讼程序开始。
中国新兴集团与一家名为“Freelancer-Partners”有限责任合伙公司签订了关于向“中心信贷银行”追索银行保函的民事诉讼的法律服务合同。合同中规定了高达12.67亿坚戈的惊人报酬金额,中国公司已将此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了律师。
在法庭上,“中心信贷银行”的代表凯拉特·别克托夫声称,哈萨克斯坦公司根据合同承担的义务仅为10%,其余为中国新兴集团的义务。因此,他主张工程未能完成并非仅仅是“卡兹格尔建筑合资企业”的过错。
“我想指出,‘卡兹格尔建筑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公司被单方面排除出联合体。当初出具保函时设有抵押资产,其中不仅包括不动产,还有创始人的担保以及合同项下流入的资金。该公司退出合同减少了抵押资产。而在担保措施中,还包括‘哈萨克公路’前负责人的个人担保。不幸的是,‘中心信贷银行’股份公司与中国新兴集团之间的这场诉讼纠纷是由‘哈萨克公路’的行为和疏忽引发的。国家机关的答复也证实了这一点”,银行代表说道。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10月底诉讼审理期间,公司“哈萨克公路”董事会主席梅尔哈特·卡森巴耶夫以“自愿”为由离职。同时,在2017至2019年间(在进入‘哈萨克公路’之前),卡森巴耶夫曾通过“Bereke Astana Group”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担任“卡兹格尔建筑合资企业”的创始人之一。
记者报道称,正是卡森巴耶夫发起了终止与哈萨克斯坦参与方的合同,同时承诺会帮助中国承包商。据他们称,他还推动增加合同金额,并且未对未按期完成道路施工的中国承包商实施任何处罚。
而“卡兹格尔建筑合资企业”的代表谢苗·叶列索夫则强调,“哈萨克公路”未对向中国新兴集团出具银行保函的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任何要求。
“参与诉讼的各方——中国公司的代表和‘卡兹格尔建筑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合伙公司——仅仅只是联合体的参与者。我还想指出的是,提出索赔的程序被违反了。联合体是与‘哈萨克公路’签订总包合同的。根据民法典,联合体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在履行完义务后才获得向其他参与者追索的权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知为何这个问题未被涉及。中国公司未被处以任何追索,也就是说,中国新兴集团未进行任何赔偿,银行保函也未得到支付”,谢苗·叶列索夫声明道。
此外,他指出,银行保函的确切赔偿金额至今尚未确定。叶列索夫声称,该金额应仅在联合体参与者之间的仲裁程序中,由斯德哥尔摩商会来确定。合议庭听取双方陈述后宣布了裁决。
“一审法院对本案的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从‘中心信贷银行’股份公司向中国新兴集团追索12.67亿坚戈代理服务费的请求。部分满足被告的上诉请求。本裁定自宣判之日起生效”,裁定书中写道。
尽管12.67亿坚戈的代理费将不被追索,但“Freelancer-Partners”有限责任合伙公司仍可能通过司法执行机构查封银行价值274亿坚戈的财产。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